4月1日起,一大波税收优惠政策开始执行,
新增值税税率正式施行,增值税发票新规出台,
不只如此,还有工资+个税+社保+汇算清缴+注销新规!
以下是4月你需要重点关注的政策:
1、4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正式下调。原适用16%税率的,
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2、增值税起征点,小型微利企业税负将降至5%和10%。
3、增值税发票新规实施,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小范围自开专票范围将继续扩展。
4、2019个税申报留意,单位发工资个税不再按月算,专项附加扣除按最新规范。
5、2019年社保将陆续移交税务。
6、征税申报表变了,汇算清缴马上要用。
7、2019工商年报已经开始了,需尽快完成年报。
此时会计和财务的内心是酱紫: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
会计、财务不如意——每!天!都!有!最不如意——四!月!最!久!
为了让大家工作顺心如意,
瑞莱斯带来了适用方法——增值税发票抵扣处置大全,聪明的会计都先珍藏了~
目前能够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票据凭证有这些:
关于“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担负的增值税额。
1、增值税专用发票
从销售方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从销售方获得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从海关获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4、农产品收买发票或销售发票
购进农产品,除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
依照农产品收买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计算公式为: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买价,是指征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买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依照规则交纳的烟叶税。
购进农产品,依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施行方法》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
5、解缴税款完税凭证
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效劳、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获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6、道路、桥、闸通行费
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自2018年1月1日起,征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依照以下规则抵扣进项税额:
(一)征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依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二)征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获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依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7、旅客运输凭证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纳税人未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依照以下规则肯定进项税额:
1.获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获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依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获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依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获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依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特别提示:
《财政部 国度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广停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附件1《停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施行方法》第二十六条规则:
纳税人获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契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度税务总局有关规则的,
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
材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文章来源:瑞莱斯会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