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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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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三部门发文明确会计专业学位与专业技术资格衔接事项!部分考生报考中级会计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具体怎么回事,一起来看看吧~

财政部会计司发布《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会计专业学位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该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
1.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

申请免试者应在报名参加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提交免试申请。

2. 具有中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可以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向学校申请免修《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等专业必修课程, 可以免修最多不超过2门专业必修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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